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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:
襄樊林业
提问时间:
2006/9/7 9:29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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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:
专家:您们好!请问有没有“关于用地径计算胸径,然后查立木材积表”的法律规定?即用D1.3=D0*a+b或者D1.3=D0*D0*a+D0*b+c方(a、b、c是待定系数,D0代表地径,D1.3代表胸径,后查立木材积表的法律规定?
回复专家:
张连翔
,回复时间:
2006/9/7 11:44:32
未见相关法律规定。但是从技术角度来说,这样做是可行的。
回复专家:
吕玉奎
,回复时间:
2006/9/7 13:12:09
目前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。
回复专家:
周贵龙
,回复时间:
2006/9/7 22:50:46
这是通过技术方法去处理案件时才采用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