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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。我是从事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一名工作人员。今年来国家林业局先后认定发布了四批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,在从事基层林木种质资源库管理工作中,对种质库功能区分一直不太清楚(有点模糊)。省级种质库参考国家种质库来管理,早期从资料看,种质资源异地保存库含:种质资源保存区、附属区两大块,后来行业管理要求加入“新建功能区”即种质资源库“新建扩繁圃”这块,是否现在种质资源库功能区包括:收集区、扩繁圃、附属区这三大块?且对于功能区是否只针对于异地保存库,原地保存库一般只有原地保存林一种功能区?(LY/T2417一2015 林木种质资源异地保存库营建技术规程)只阐述了对无性系、品种等进行分小区保存,对具体建设管理的功能区没有明确阐述。咨询:国家和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异地保存库现行功能分区(功能区)如何划分或确定的,原地保存库是否就是一个原地保存林且没有调查收集具体任务要求(没有保存份数要求)。谢谢 |